瑞丽法院审结首例网购合同纠纷案
2015-05-13 16:04:04
微商兴起致纠纷,网络购物需谨慎
——瑞丽法院审结首例网购合同纠纷案
现在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人生就像微信‘朋友圈’,你永远不会知道身边的哪一个好友,会成为下一个代购”,随着微信的流行,“微商”也逐渐成为一种新的销售方式和促销手段,但伴随微信这种购物方式的兴起,网购纠纷不断出现。近日,瑞丽法院审结首起网购买卖合同纠纷案,经法庭调解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陈某于2014年5月通过微信平台认识被告雷某,并向被告购买了一些翡翠饰品。2014年8月1日,被告通过微信平台出售缅甸金珍珠,经洽谈后,原告以15万元向被告购买一批金珍珠。次日,原告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15万元货款转到被告账户。收货后原告觉得不满意,遂将货物以邮寄方式退回被告,并提出退款请求,但遭到被告拒绝。据此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全部货款。
庭审中,当事人当庭核对原货物,经法官做调解工作,被告同意退货,并一次性退还原告货款15万元,至此该案得以调解结案。
本案中,原告通过微信平台发布了具体明确的商品信息,通过网络(微信)原被告双方经洽谈达成订单并进行付款,此时双方买卖合同关系已经成立,原被告双方都有义务履行合同。原告交付货款后,被告应及时交付产品,并符合双方对产品成色、品质的约定。
“微商”的兴起时间还不长,法律规定不明确,同时又缺乏监管,多数“微商”都没有实体店,没有相关经营资质,购物过程没有类似支付宝这样的第三方平台保护,一旦发生纠纷,取证也相当困难。
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随着网络购物的触角不断延伸,微信这种即时通讯工具也成为众多商家争抢的新兴营销之地,但目前很多商家并没有完全实现实名登记注册,而针对微信朋友圈的经营活动,国家监管也尚处空白地带,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且微信购物支付方式都是直接付款到卖家银行账户,缺乏第三方监管。因此,在微信购物时,尽量选择较为正规的电商购买产品,详细了解产品信息,加强对产品的鉴别能力,防止买到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其次,注意保留相关凭证,买家要注意保留聊天记录、银行汇款单、卖家姓名、身份证号等凭证,以降低购物风险。这些记录或将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