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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情巧调解 耐心化矛盾

2015-06-09 16:12:52

     近年来,随着瑞丽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步伐的加快,辖区内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增长迅速,近日,瑞丽法院依法审结了61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

    2015年1月28日,原告丽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阳公司)以小区业主不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为由一纸诉状将王某等79位业主告上法庭。庭审中各业主辩称,不交纳物业费是因丽阳公司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所聘请的保安没有取得相关资质、未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与标准提供服务、在双方没有解除《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之前便擅自撤离小区等。经过连续两周的开庭审理,系列案事实逐渐清晰,双方矛盾的根源也随之浮出。在现场勘察、庭前、庭中审理过程中,业主情绪激动,对丽阳公司有颇多不满,双方言词极为激烈。若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依法进行判决,不仅不利于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还会引发双方之间的下一轮诉潮。承办法官耐心组织各方当事人调解,通过电话、法庭调解等多种方式多阶段、多角度地分别向各方当事人释法晰理。
    最终,丽阳公司将61件案件撤回起诉,部分业主也主动缴纳了物业费,现案件已全部审理终结。在向各方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时,审判人员温馨提示当事人切勿激化矛盾,让矛盾升级,从而引发不必要的冲突事件。
    近年来,法院受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成较大上升趋势,看似小小的物业纠纷已成当前影响和谐社会的一大隐患。承办法官指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激增,一方面表明物业服务公司在服务质量、服务措施等方面存在着诸多不足,物业市场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另一方面也凸显了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矛盾激化,既有业主无故拖欠或拒缴物业管理费的原因,也有物业公司没有完全依约定履行义务的因素,因此双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都需要提高自身法律意识。”
    审理系列案的过程中,瑞丽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宗旨,通过各种方式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程,全力化解矛盾,同时也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建设和谐瑞丽贡献了力量。